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与盗窃罪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与盗窃罪在主观、客观方面并无明显区别,非法捕捞行为也能成为盗窃手段之一,但在犯罪客体和犯罪主体方面有所不同: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917.html
在犯罪客体方面,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侵犯的客体是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主要针对的是自然资源,属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而盗窃罪侵犯的客体为对公私财产的占有,属于侵财类犯罪。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917.html
在犯罪主体方面,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主体为自然人和单位;而盗窃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917.html
在司法实践中,可能构成盗窃罪的情形主要为非法捕捞他人人工养殖的水产品。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9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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