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支票、汇票系票据法规定的三种票据类型。
-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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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为应对票据行业的乱象,票据电子化已成为今后票据业务的主流发展趋势。中国人民银行早在 2009 年专门发布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对电子商业汇票作了全面的规范,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2016 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上海票据交易所,前述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运营也全部切换至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电子化也成为票据交易所重点发展的方向。电子商业汇票只是外观形式上与传统的商业汇票有所变化,仍然属于《刑法》第 177 条规定的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