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发展,财产转移的方式也日渐多样化,从传统的使用实物、货币转移财产,到后期使用票据、信用卡等有价票证转移财产。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科技的成熟,“互联网 +” 理念贯穿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通过网络支付和移动支付转移财产不断普及。这为日常经济生活中的财产流转提供了便利化和多元化的通道,同时也为实施侵犯财产犯罪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方式。
新型支付方式,包括网上银行支付、信用卡支付、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等,一般是先通过账号确认财产的身份归属,后通过输入密码、指纹、脸部数据或者使用 U 盾确定财产占有者对银行财产的转移意识。新的侵犯财产行为围绕着新的支付方式实行,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和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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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利用了技术的漏洞获取他人财产,比如某黑客发现理财公司和第三方支付平台间充值系统的漏洞,可以随意变更开设在平台中账户的资金充值数额,于是利用该漏洞,通过增加账户内资金数额的数据,并绑定二级银行账户进行套现,侵吞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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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是利用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信息不对称获取他人财产,比如利用被害人爱贪小便宜的思想但又对新科技产品不是很熟悉的缺点,诱导他人接受扫码支付,并在扫码时悄悄将收款二维码变为付款二维码,获取他人钱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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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是利用了交易流程的不完善获取他人财产,比如趁商家不注意,替换商家的收款二维码为个人控制的收款二维码,在商家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顾客本应支付给商家的钱财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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