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方面的证据要件
组织卖淫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积极追求组织他人卖淫的结果。主要审查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及卖淫人员与组织者之间联络内容等。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085.html
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常常是 “对该场所存在卖淫嫖娼行为并不明知,自己也没参与组织”,尤其是在同一场所正常项目与卖淫项目并存的情况下,这种辩解更为常见。因此,必须从证据的细节入手,用客观行为来证明主观故意,重点审查行为人在卖淫场所中的职务、作用、行为,比如是否为管理人员,是否参与了招募、管理。主要审查卖淫人员的供述,微信聊天记录(包括朋友圈发布的图片、信息等)、收付款记录等。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085.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0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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