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犯罪嫌疑人线上线下身份统一性的证明

对犯罪嫌疑人线上线下身份统一性的证明

从司法实践经验来看,计算机及信息网络犯罪的最大证明难点之一,在于将电子证据中的网络 IP 地址等虚拟身份信息,与现实世界中的犯罪嫌疑人相对应,以此证实犯罪嫌疑人即为侵入痕迹所对应的实际行为人。

 

对此,可通过以下步骤逐步推进证明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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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定位攻击源头:通过对电子数据的分析,确定实施侵害行为的主要攻击源 IP 地址等定位信息,初步锁定虚拟空间中的行为发起节点;
  2. 绑定终端设备:调取终端设备流转记录(如设备激活信息、维修记录、网络接入日志等),结合犯罪嫌疑人日常购物、聊天等活动中常用的终端设备信息(如设备序列号、MAC 地址、常用软件登录记录等),锁定犯罪嫌疑人实际控制的终端设备,进而将发出攻击的终端设备与犯罪嫌疑人建立关联;
  3. 匹配攻击特征:提取主要攻击源的波形特征、网络协议(如传输层协议、应用层协议细节)等技术特征,与犯罪嫌疑人控制的攻击服务器(如用于发起攻击的远程服务器、木马控制端服务器)的技术特征进行比对匹配,最终将被侵害系统遭受的攻击行为,与犯罪嫌疑人控制的终端服务器直接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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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司法机关在借助被害人技术手段获取、认定攻击溯源路径等关键证据时,为确保相关证据的客观性与合法性,必须在严守法定程序规范(如证据提取、固定、送检的流程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案件其他在案证据(如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资金流向记录等)以及官方技术部门(如司法鉴定机构、网络安全监管部门)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综合审查判断,避免单一依赖某类证据导致事实认定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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