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司法实践经验来看,计算机及信息网络犯罪的最大证明难点之一,在于将电子证据中的网络 IP 地址等虚拟身份信息,与现实世界中的犯罪嫌疑人相对应,以此证实犯罪嫌疑人即为侵入痕迹所对应的实际行为人。
对此,可通过以下步骤逐步推进证明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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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位攻击源头:通过对电子数据的分析,确定实施侵害行为的主要攻击源 IP 地址等定位信息,初步锁定虚拟空间中的行为发起节点;
- 绑定终端设备:调取终端设备流转记录(如设备激活信息、维修记录、网络接入日志等),结合犯罪嫌疑人日常购物、聊天等活动中常用的终端设备信息(如设备序列号、MAC 地址、常用软件登录记录等),锁定犯罪嫌疑人实际控制的终端设备,进而将发出攻击的终端设备与犯罪嫌疑人建立关联;
- 匹配攻击特征:提取主要攻击源的波形特征、网络协议(如传输层协议、应用层协议细节)等技术特征,与犯罪嫌疑人控制的攻击服务器(如用于发起攻击的远程服务器、木马控制端服务器)的技术特征进行比对匹配,最终将被侵害系统遭受的攻击行为,与犯罪嫌疑人控制的终端服务器直接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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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司法机关在借助被害人技术手段获取、认定攻击溯源路径等关键证据时,为确保相关证据的客观性与合法性,必须在严守法定程序规范(如证据提取、固定、送检的流程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案件其他在案证据(如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资金流向记录等)以及官方技术部门(如司法鉴定机构、网络安全监管部门)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综合审查判断,避免单一依赖某类证据导致事实认定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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