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骗儿童罪客观方面的特征 2025年2月5日 22:50:35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关注 12217文章 0粉丝 侵犯公民人身权力民主权力犯罪办案指引评论65阅读模式 拐骗儿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以下是具体说明: 行为方式: 蒙骗、利诱:指通过欺骗、哄诱等手段让儿童自愿跟随行为人离开家庭或监护人。例如,以给儿童买玩具、零食为诱饵,将儿童骗走;或者编造虚假理由,如带儿童去见其父母,实则将其拐走。 其他方法:除蒙骗、利诱之外的能够使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的手段,如以代接送为借口,将儿童带走;或者以偷盗手段,将婴幼儿抱走等。 行为对象:拐骗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行为结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拐骗行为,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了家庭或者监护人,即构成既遂,不论其后续是否将儿童转移至其他地点或实施其他行为。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490.html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490.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12490.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