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入住宅罪的主体特征 2025年2月21日 09:10:25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关注 12246文章 0粉丝 侵犯公民人身权力民主权力犯罪办案指引评论56阅读模式 主体特征 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需同时满足 “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与 “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两个条件的自然人。 根据《刑法》第 245 条第 2 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该条款将适用 “从重处罚” 的主体限定为具有 “司法工作人员” 特殊身份的人群,但需明确:“司法工作人员” 这一特殊身份并非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定罪条件(即非司法工作人员实施该行为同样可构成此罪),而是仅作为对该罪量刑时 “从重处罚” 的情节之一,因此本罪属于刑法理论中的 “不真正身份犯”。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610.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12610.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