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对勘查、检查笔录的审查

对勘查、检查笔录的审查

审查此类笔录时,需重点关注现场证据的搜集与提取,尤其是书证的获取。
查获的书证通常能提供关键细节信息,具体包括:
  1. 供体与受体的姓名、家庭住址、电话号码;
  2. 供受体的入住日期、体检配型结果、手术时间;
  3. 参与犯罪活动的非法中介、医护人员等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4. 整个器官买卖犯罪的组织架构与人员脉络。
通过对这些细节信息的梳理,可进一步还原案件事实,为后续锁定犯罪嫌疑人、查清犯罪网络提供直接依据。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8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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