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与介绍贿赂罪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与介绍贿赂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向非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研究意见》,对于向非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的行为,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不宜定罪处罚。

但对于确已明显构成行贿共犯或者受贿共犯的,予以定罪处罚,也于法有据,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058.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0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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