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案例:苏某礼、郑某宏贩卖、运输毒品案-跨省大宗毒品犯罪的认定及死刑适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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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某礼、郑某宏贩卖、运输毒品案——跨省大宗毒品犯罪的认定及死刑适用规则

一、案例信息

案号:2023-06-1-356-060 / (2021)宁刑终34号
案件类型:刑事
案由: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审理法院: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21年11月23日
审理程序:二审

二、关键词

刑事;贩卖、运输毒品罪;跨省贩卖、运输毒品;毒品数量;死刑适用;共同犯罪

三、裁判要旨

跨省大宗毒品犯罪中,死刑适用需以“数量+情节+主观恶性”为核心综合裁量,核心规则如下:
  1. 重罪认定基础:行为人以贩卖为目的,实施跨省域的毒品购买、运输、交付等完整环节行为,同时触犯贩卖毒品罪与运输毒品罪,应择一重罪论处,司法实践中通常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定罪,全面评价其犯罪行为。
  2. 死刑适用的核心考量:毒品犯罪数量是死刑适用的重要依据,但非唯一标准,需结合以下情节综合判断:一是犯罪规模,跨省运输大宗毒品对毒品流通链条的推动作用大,社会危害性远高于本地犯罪;二是主观恶性,单独实施毒品犯罪且拒不认罪的,反映其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三是情节平衡,即便存在坦白等从宽情节,若整体罪行极其严重,从宽情节不足以抵消其社会危害的,仍可判处死刑。
  3. 共同犯罪的责任认定: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地位作用相当、均积极参与核心犯罪环节(如预谋、接货、运输、分工配合)的,不区分主从犯,均对全部毒品数量承担刑事责任,符合“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原则。

四、案例详情

(一)基本案情

本案核心争议为“苏某礼、郑某宏跨省贩卖、运输大宗毒品的行为是否构成重罪及死刑适用的合理性”,具体事实包括共同犯罪、单独犯罪及审理结果:
  1. 共同贩卖、运输毒品事实(核心犯罪): 预谋与分工:2019年1月20日,苏某礼至云南禄劝县郑某宏家中,二人预谋购买毒品运至宁夏贩卖;苏某礼负责联系货源,郑某宏负责接收、藏匿毒品。
  2. 运输过程:4月14日,郑某宏按苏某礼通知至云南楚雄市接取毒品,返回后与赶来的苏某礼共同重新包裹毒品;4月17日,二人驾驶越野车携带毒品从云南禄劝县出发,行至四川德昌县永郎镇与苏某礼安排的顾某山汇合时,被当场抓获。
  3. 涉案规模:从车内查获海洛因净重15981克、甲基苯丙胺片剂净重19克。
  4. 郑某宏单独贩卖毒品事实: 2017年7月:在四川攀枝花市向汪某敏(已判刑)贩卖海洛因350克,由李某成(已判刑)转运交付。
  5. 2018年4月:向李某成、曾某兵(另案处理)贩卖海洛因347克,用于二人后续贩卖。
  6. 审理结果: 一审(2021年4月15日):银川中院(2020)宁01刑初7号判决,认定苏某礼、郑某宏均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均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7. 二审(2021年11月23日):二被告人上诉,宁夏高院(2021)宁刑终34号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二人死刑。

(二)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围绕“罪名认定”“责任划分”“死刑适用”展开,核心逻辑聚焦“罪行极其严重”的认定:
  1. 贩卖、运输毒品罪的构成:苏某礼、郑某宏以贩卖为目的,实施跨省毒品购买、运输行为,郑某宏还单独实施贩卖行为,二人主观上明知是毒品且具有贩卖牟利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贩卖、运输的实行行为,符合贩卖、运输毒品罪的构成要件。
  2. 共同犯罪的责任认定:二人在共同犯罪中分工明确、配合紧密——苏某礼联系货源、安排接运人员,郑某宏负责接收、藏匿、运输毒品,地位作用相当,均为主犯,应对共同犯罪中查获的15981克海洛因及19克甲基苯丙胺片剂承担全部刑事责任。
  3. 死刑适用的合理性: 数量标准:二人共同犯罪涉及海洛因近16千克,远超“毒品数量大”的法定标准,结合跨省运输对毒品扩散的推动作用,社会危害性极大。
  4. 主观恶性:郑某宏不仅参与共同大宗毒品犯罪,还单独多次贩卖毒品,且对部分罪行拒不认罪,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苏某礼主导共同犯罪的预谋与组织,积极推动毒品流通,罪责突出。
  5. 情节平衡:郑某宏在共同犯罪中虽有坦白情节,但该情节不足以抵消其单独贩毒、共同贩毒数量特别巨大等严重情节,整体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故对二人均判处死刑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及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刑事政策。

(三)关联索引

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
2. 裁判文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宁01刑初7号刑事判决(2021年4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1)宁刑终34号刑事裁定(2021年11月23日)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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