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某甲故意杀人等案
案例信息
2023-06-1-177-006 / 刑事 / 故意杀人罪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12.04.23 / (2011)高刑终字第 441 号 / 二审
关键词:刑事;故意杀人罪;如实供述真实身份;公开通缉;自首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5890.html
裁判要旨
案例详情
基本案情
1997 年初,被告人孟某甲(化名孟某乙)的邻居安某甲(被害人,殁年 22 岁)之父安某乙在其宅基地旁的公共用地未经批准建房,孟某甲认为会影响相邻出行,为此多次找村委会、乡司法所等部门解决。在村委会调解处理期间,孟某甲于 1997 年 7 月 26 日 5 时许,持事先准备的菜刀、镐等,来到北京市房山区某某某乡某某村安某乙家的新建房,爬上房顶燃放鞭炮,并用镐揭屋瓦,安某甲之母孔某某呼唤长子安某甲、次子安某丙(被害人,时年 20 岁)、女儿安某丁(被害人,时年 18 岁)到院中查看,引发双方对骂并互掷石块、瓦片。孟某甲跳入安某乙家院内,持菜刀追砍安某甲、安某丙、安某丁,砍击安某甲的头部、颈部等部位,致安某甲因急性失血性休克、呼吸循环衰竭死亡;砍击安某丙的头部、安某丁的左面部等部位,致安某丙、安某丁轻伤。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5890.html
孟某甲在安某乙家作案后,因怀疑其弟媳刘某(被害人,殁年 32 岁)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持菜刀来到同村刘某家中,猛砍刘某的头面部、四肢及躯干部二十余下,致刘某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孟某甲杀死刘某后,赶至其家祖坟自杀,被村干部带领搜查的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将孟某甲送往北京市房山第一医院抢救。1997 年 8 月 29 日,孟某甲趁看管的公安人员松懈之机脱逃,后公安机关对孟某甲录入公安部信息网进行通缉。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5890.html
孟某甲杀人后潜逃至上海市期间,对外使用其弟孟某乙的名字,后通过他人伪造姓名为孟某乙的居民身份证 2 张并使用,并化名孟某乙逃至河北省廊坊市。2010 年 6 月 11 日 1 时许,孟某甲在廊坊市广阳区某某某镇某某公寓其租住的单元房内,因琐事与合租同一单元房的任某某发生矛盾,后持菜刀砍击任某某的朋友许某某头部、双上肢、躯干部,致许某某轻伤(偏重)。6 月 28 日,孟某甲被公安人员抓获后,在廊坊市看守所主动交代了 1997 年故意杀人和伪造居民身份证的事实。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5890.html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1 年 6 月 20 日作出(2011)一中刑初字第 1801 号刑事判决:被告人孟某甲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孟某甲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2 年 4 月 23 日作出(2011)高刑终字第 441 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经依法复核作出刑事裁定,核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1)高刑终字第 441 号刑事裁定。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5890.html
裁判理由
关联索引
197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43 条、第 53 条第 1 款、第 132 条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5890.html
1997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2 条第 1 款、第 36 条第 1 款、第 61 条、第 67 条、第 69 条、第 234 条第 1 款、第 280 条第 3 款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5890.html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 条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5890.html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 2 条、第 3 条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5890.html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7 条第 1 款、第 3 款、第 19 条、第 20 条、第 22 条、第 24 条、第 27 条、第 29 条、第 35 条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5890.html
一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1)一中刑初字第 1801 号刑事判决(2011 年 6 月 20 日)
二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1)高刑终字第 441 号刑事裁定(2012 年 4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