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某超传播淫秽物品案
案例信息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2009.10.30 /(2009)香刑初第 338 号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184.html
一审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184.html
关键词
裁判要旨
一是主观上明知是淫秽信息,客观上存在允许或放任的行为。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故意犯罪,要求行为人明知是淫秽物品而传播,并且不以牟利为目的。对于版主来说,他们享有特殊的权限,能够接触到更广泛的资源,因此,他们可以通过对所管理的网站、论坛、版块行使管理权限,为淫秽信息制造和维护传播环境。具体表现为:明知所管理的网站、论坛、版块是淫秽网站、论坛、版块,仍从事管理工作,维护该淫秽网站、论坛、版块的正常运行;虽然其所管理的网站、论坛、版块并非专门的淫秽网站、论坛、版块,但其明知存在含有淫秽电子信息的主题帖,仍对该主题帖进行编辑、加精等操作,为淫秽信息的传播提供环境,鼓励淫秽信息上传者;明知所管理的网站、论坛、版块中存在淫秽电子信息,但对涉及淫秽信息的主题帖不予及时删除,对淫秽信息的传播持纵容、默许的态度。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184.html
(1)淫秽视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184.html
(2)淫秽音频五百个以上的;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184.html
(3)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一千件以上的;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184.html
(4)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的;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184.html
(5)注册会员达到一千人以上的。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184.html
(1)淫秽视频文件五十个以上的;
(2)淫秽音频二百五十个以上的;
(3)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五百件以上的;
(4)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二万五千次以上的;
(5)注册会员达到五百人以上的。
空间上,应以行为人参与管理的版块为限。由于版主的级别不同,所管理的版块层次也有所差别。对于最低层次的版主,其所涉及的淫秽电子信息数量自然只计算其所实际参与管理的版块;而对于较高层次的版主、总版主,则应计算其直接管理的版块,也计算其通过监督下设子版主工作而间接参与管理的子版块的淫秽电子信息数量。
时间上,应以行为人担任版主的期间作为计算区间。既要计算行为人在此期间由其本人上传和编辑的淫秽电子信息数量,也要计算在此期间虽然不是其主动上传和编辑,但因其采取默许态度而上传到其管理论坛中的淫秽电子信息。
案例详情
一、基本案情
二、裁判理由
三、关联索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