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某芳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特别行政区刑事案件中有关民事赔偿的判决案
关键词:民事、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民事判决、澳门法院、刑事判决中的民事赔偿部分、认可和执行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41.html
裁判要旨:
案例详情:
梁某芳与其配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公司,经营美学植齿医疗中心,欧某在该中心担任诊所助理。后欧某未经梁某芳及其配偶同意,擅自将医疗中心向客户收取的诊金非法占为己有。梁某芳报案后,澳门特别行政区初级法院刑事法庭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作出判决,判令欧某向梁某芳赔偿澳门币 409950 元及迟延利息,并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出具生效证明,确认涉案判决已于 2022 年 1 月 5 日转为确定生效判决。2022 年 2 月 28 日,梁某芳向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并执行该刑事判决中的民事赔偿内容。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41.html
被申请人欧某答辩称,对梁某芳的申请无异议。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41.html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初级法院刑事法庭 CR4-21-0203-XXX 号刑事案件中有关民事赔偿的判决,符合内地法律规定的认可澳门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判决效力的法定条件,依法应当予以认可,故裁定认可和执行该刑事判决中的民事赔偿内容。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41.html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第 1 条、第 5 条、第 10 条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41.html
一审: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 20 认澳 1 号民事裁定(2022 年 4 月 20 日)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4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