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案例:利比里亚某公司申请扣押船舶案——— 被司法扣押船舶应准许继续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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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比里亚某公司申请扣押船舶案 —————— 被司法扣押船舶应准许继续营运

 

案例信息:2024-10-2-446-001、民事、申请海事请求保全、青岛海事法院、2019.04.25、(2019)鲁 72 财保 108 号、其他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86.html

关键词:民事、

裁判要旨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86.html

海事请求保全是针对海事案件特点设立的应急保全措施,与船舶流动性大、造价高昂、航行范围广等属性密切相关。扣押船舶是实现海事请求权的特殊保全手段,是当事人维权的重要途径,但不得被滥用。船舶被扣押后,会对航运、租约链条上众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造成影响。审理此类案件应秉持实质性化解矛盾的原则,在征得海事请求人同意的前提下,准许船舶完成当期国内航次,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防范引发连环诉讼或仲裁。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86.html

案例详情

基本案情

利比里亚某公司因马绍尔群岛籍油轮 “M/V” 轮船东存在 “一船两卖” 违约行为,在提起伦敦仲裁前,向青岛海事法院申请扣押涉案船舶,并请求责令 “M/V” 轮船舶所有人及光船承租人提供 500 万美元担保。
青岛海事法院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作出(2019)鲁 72 财保 108 号民事裁定:一、准许利比里亚某公司提出的海事请求保全申请;二、扣押停泊于青岛港锚地的 “M/V” 轮;三、责令船舶所有人及光船承租人提供 500 万美元现金担保或其他可靠担保;四、利比里亚某公司应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或者仲裁,逾期将解除海事请求保全。法院当日出具扣押船舶命令,将该轮扣押于青岛港。
“M/V” 轮原计划在青岛港卸载 13 万余吨原油后,驶往天津港卸载剩余 17 万吨原油。若无法按期航行卸货,将产生每日 3 万美元滞期费,还会造成货物交付延误、相关工厂停产等后果。经各方协商,保全申请人同意 “M/V” 轮前往天津港完成卸货,船东亦同意继续履行船舶买卖合同,将该轮出售给申请人。
青岛海事法院于 2019 年 4 月 9 日作出(2019)鲁 72 财保 108 号之一民事裁定:一、准许某离岸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名下 “M/V” 轮继续营运,完成自青岛港经天津港至秦皇岛港的航次;二、将 “M/V” 轮继续扣押于秦皇岛港。法院同日出具对应扣押船舶命令。2019 年 4 月 25 日,青岛海事法院作出解除扣押船舶命令,对该轮解除扣押。
裁判理由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86.html

申请人因船舶买卖合同引发的纠纷,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项规定可申请扣押船舶的海事请求,其申请扣押涉案船舶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七条,海事法院裁定对船舶采取保全措施后,经海事请求人同意,可以通过限制船舶处分、抵押等方式准许船舶继续营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明确,被准许继续营运的船舶,一般仅限国内航线船舶完成本航次。本案中,“M/V” 轮还需驶往天津港卸货、前往秦皇岛港检验,且保全申请人已同意船舶继续营运。为减少各方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损失,法院准许该轮完成国内剩余航次,并将船舶继续扣押于秦皇岛港。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86.html

关联索引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86.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86.html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86.html

诉前保全:青岛海事法院(2019)鲁 72 财保 108 号民事裁定、扣押船舶命令(2019 年 3 月 11 日)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86.html

青岛海事法院(2019)鲁 72 财保 108 号之一民事裁定(2019 年 4 月 9 日)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6986.html

青岛海事法院(2019)鲁 72 财保 108 号解除扣押船舶命令(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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