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辖。
【释义】 本条是关于因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管辖的规定。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084.html
侵权行为,是指加害人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权益或者人身权益的行为。 根 据本条规定,侵权行为发生后,受害人既可以向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起诉,也 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本条中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 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 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因产 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的,产品制造地、产品 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084.html
与合同案件的法定管辖限于某一个或几个特定的法院不同,有些侵权案 件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或结果地可以特别广泛。 例如,在反不正当竞争案件 中,不正当竞争者的一个违法广告可能在全国市场上给同行业者的市场销售 带来影响。 其同行可以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任何一个地方市场上产生的损 失请求损害赔偿,不正当竞争行为地将不限于某一地或某几个地方,而是国内任何一个地方市场,其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0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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