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二百零九条: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

第二百零九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 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1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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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本条是关于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的规定。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162.html

本条规定了发起再审程序的主体之一是人民法院,既包括本院自我监督 进行再审,也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及上级人民法院进行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 院再审。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162.html

一、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再审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162.html

本条第 1 款是关于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基于自我监督而对案件进行再 审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重要原则,但法院的审判人员在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上也 会有局限性,他们有可能在事实认定或者适用法律方面出现错误。 按照有错 必纠的原则,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对本院作出的生效裁判负责。 根据本条规 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的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本院审判委员 会确认并决定后,应当进入再审程序。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162.html

本条第 2 款是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以及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而引起案件再审的规定。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162.html

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有权监 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同时,上级人民法院有权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的 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 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162.html

二、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的再审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162.html

2007 年民事诉讼法第 182 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 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 申请再审。 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针对实践中一些人采用欺 诈、胁迫、恶意串通等手段,通过调解方式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 合法权益的问题,为制止这一不良现象,不仅需要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调解书 申请再审,还需要进一步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调解书依职权再审,以及 检察院可以对调解书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为此,结合司法实践中的 已有经验,2012 年修改民事诉讼法时,在本条增加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调解 书依职权再审。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162.html

三、依职权提起再审的条件

不管是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还是调解书,提起再审的条件都是“确有错误”。 “确有错误”主要是指有本法第 211 条和第 212 条规定的各种 情形。 本法第 211 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 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 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 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 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 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 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 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 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 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 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 裁判行为的。”第 212 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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