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 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 计算二倍工资,截止点为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 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人民法院主张确认其与用人 单位之间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在此情况下,劳动 者同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用工之日满一年后的二倍工资的 不予支持。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629.html
劳动者未主张确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只主张支 付用工之日满一年后的二倍工资,对二倍工资中增加一倍的 部分不予支持。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629.html
(3)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计算二倍工资的 起算点为自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截止点为双方补订书面劳 动合同的前一日,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629.html
(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的,二倍工资自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算,截止 点为双方实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不受支付 十二个月二倍工资上限限制。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629.html
(5)二倍工资按未订立劳动合同所对应时间,用人单 位应当正常支付的工资为标准计算。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629.html
二倍工资中属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部分, 仲裁时效适用《调解仲裁法》二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629.html
二倍工资中增加一倍的工资属于惩罚性赔偿的部分,不属于劳动报酬,仲裁时效适用《调解仲裁法》二十七条第一 款的规定。增加一倍部分的仲裁时效,可自劳动者主张权利 之日起向前一年按日计算,据此实际给付的二倍工资不超过 十二个月,但有证据证明没有超过仲裁时效期间的除外。 仲裁时效抗辩应由用人单位提出,人民法院不应主动适 用仲裁时效。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629.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629.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62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