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建议用人单位在制定其规章制度时,规定如劳动者未按要求交接工作及工作资料,用 人单位将采取的合理措施。但很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未对此进行相应的规定,故很多用人 单位也经常采取以下两种措施:在一定时间内暂缓支付未结费用,将促使劳动者办理交接起到 一定作用;在一定时间内暂缓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办理档案等转移手续(以上两种 方式在法律上均存在一定风险,由用人单位根据个案事实情况进行决定);若劳动者未及时交 接工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依法向劳动者主张损失赔偿。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66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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