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 小时、每周工作40 小时。”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 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 日。”因此,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738.html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