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用人单位已在人社部门为劳动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或已进行办理、缴纳社保,是 否可以代替书面劳动合同? 2024年8月2日 20:18:06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9200文章 0评论 劳动争议评论75阅读模式 答:不可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强制性义务,劳动合同备案和办理、缴 纳社保并不能消除该义务。即使用人单位已在人社部门为劳动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或已办理、 缴纳社保,只要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748.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6748.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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