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订立劳动合同,是否必须使用人社部门的模板?

答:可以使用人社部门的劳动合同模板,可以对模板进行修改,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 可以使用自行设计的劳动合同。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至少应当 具备下列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 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 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 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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