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向内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特区) 按香港特区《仲裁条例》所作出的裁决、在香港特区做出的临时仲裁裁决、国际 商会仲裁院等国外仲裁机构在香港特区作出的仲裁裁决。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9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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