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送达涉外司法文书的翻译

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13065
文章
0
粉丝
执行知识评论99阅读模式

人民法院送达司法文书,根据有关规定需要提供翻译件的,应由受理案件的 人民法院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

翻译件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但应由翻译机构或翻译人员签名或盖章证明译 文与原文一致。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546.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546.html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法律咨询
 
  • 声明:本站是非经营性网站,网站资源部分收集整理于互联网,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您权利的资源,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撤销相应资源。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fasuixing.com/7546.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