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果该诉讼请求与诉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依附性,应当合并审理;如果属于独立的劳动争议,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仲裁事项无关,应当严格遵守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原则,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8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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