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应 当由谁承担侵权责任?

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12072
文章
0
粉丝
民事诉讼程序评论150阅读模式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妨碍通行,是指在公共通行的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影响他人正常、合理地使用该公共道路。如在公共道路上非法设置路障、晾晒粮食、倾倒垃圾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905.html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法律咨询
 
  • 声明:本站是非经营性网站,网站资源部分收集整理于互联网,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您权利的资源,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撤销相应资源。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fasuixing.com/7905.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