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妨碍通行,是指在公共通行的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影响他人正常、合理地使用该公共道路。如在公共道路上非法设置路障、晾晒粮食、倾倒垃圾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9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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