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担保是为了保证生效法律文书能够得到实现而在执行程序中提供的担保,有抵押、质押和保证三种形式。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财产担保,也可以由他人提供保证。担保人应当具有代为履行或者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他人提供执行保证的,应当向执行法院出具保证书,并将保证书副本送交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参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0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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