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调解协议符合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人民法院可以当庭告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民事调解书的具体日期,也可以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次日起十日内将民事调解书发送给当事人。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8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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