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时到庭是当事人的基本义务。当庭送达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诉讼活动。人民法院定期宣判的,即使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书、裁定书,也视为送达,人民法院在宣判笔录中记明情况即可。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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