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必须是原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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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书证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经核对无误的副本或者复制件。是副本或者复制件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来源和取证情况。调查收集的物证应当是原物,被调查人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品或者影像资料。提供复制品或者影像资料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取证情况。调查收集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来源和制作经过。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可能需要进行鉴定的,应当遵守相关技术规范,确保证据不被污染。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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