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也就是说,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例外。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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