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原告、被告之外,同被诉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就是具有原告资格,可以自己名义提起行政诉讼。第三人参与诉讼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二是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264.html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