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法人的出资人、 设立人认为行政行为损害法人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以谁为 原告? 2024年9月30日 09:45:53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7857文章 0评论 行政诉讼程序评论33阅读模式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法人的出资人、设立人认为行政行为损害法人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282.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9282.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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