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确定有管辖权的,能否因为当事人 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变更管辖法院? 2024年9月30日 21:25:48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9146文章 0评论 行政诉讼程序评论52阅读模式 行政诉讼坚持管辖恒定原则,也就是说,当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审查后确定本院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294.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9294.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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