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外国人,是指依照《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员。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是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 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得劳动报酬的行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实行就业 许可制度,但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 中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除外。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是技术密集型企业 进入我国投资设厂,带来了部分外籍工作人员,主要负责高级管理、 技术工程、研究开发等业务,在我国就业的外籍人员日益增多。近年 来,部分外资企业已经开始将外籍员工安置到普通管理人员、技术人 员的岗位上。与此同时,中国的国有和民营企业也越来越重视先进技 术和管理经验的重要性,陆续聘请了很多外国人从事管理、技术和营 销工作,一些优秀的外国人也因此进入国内企业工作。我国珠三角的 部分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解决当前“用工荒”的难题,也开始从境 外低劳动力的国家和地区招聘普通工人。而且,随着国际经济合作的 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前来中国谋求个人发展。我国政府对外 国人在国内的就业一直给予高度重视,从各项法规政策上都给外国人 在中国的就业提供了必要的劳动保障。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必须经过合法 审批,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外国人办理在中国的就业手续。
1.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必须具备《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规定的条件。该规定第7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 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3)无犯罪记录;(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482.html
2.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需报批。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 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 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如果用人单 位要聘用外国人,应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向与劳动行政 部门同级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有效文件:(1)拟聘 用外国人履历证明;(2)聘用意向书;(3)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 告;(4)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5)拟聘用的 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482.html
3.外国人得到许可证书后方可就业。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Z字 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 就业许可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未取得居留 证件的外国人(即持F、L、C、G字签证者),在中国留学、实习的 外国人及持Z字签证外国人的随行家属不得在中国就业。特殊情况, 应由用人单位按本规定规定的审批程序申领许可证书,被聘用的外国 人凭许可证书到公安机关改变身份,办理就业证、居留证后方可就 业。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和联合国系统、其他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机 构人员的配偶在中国就业,应按《外交部关于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和联 合国系统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人员的配偶在中国任职的规定》执行, 并按《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8条第2款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有关手续。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应持申请表到本单位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 政部门办理核准手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免办就业许可 证和就业证:(1)由我国政府直接出资聘请的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 员,或由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出资聘请,具有本国或国际权威技术管 理部门或行业协会确认的高级技术职称或特殊技能资格证书的外籍专 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并持有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证》的外国 人;(2)持有《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 证》从事海上石油作业、不需登陆、有特殊技能的外籍劳务人员; (3)经文化部批准持《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的 外国人。另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免办许可证书,入境后 凭Z字签证及有关证明直接办理就业证:(1)按照我国与外国政府 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执行中外合作交流项目受聘来中国工作 的外国人;(2)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中的首席代表、代表。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482.html
4.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劳动合 同期满即行终止,其就业证明即行失效。如需续签,该用人单位应在 原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延长聘用时间的 申请,经批准并办理就业延期手续。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注意: (1)用人单位可以与聘用的外国人在劳动合同中,就有关聘用期限、 岗位、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解聘条件、违约责任等事项协商 达成合意并形成相关条款。对于尚未具体约定的部分,可以根据实际 情况加上“未尽事宜,按照中国劳动法律法规处理”等概括性语词。 (2)确定劳动合同使用的语言。用人单位与聘用的外国人订立劳动合 同,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中文版或外文版的合同版本。但是, 由于中国劳动法律的中文词语可能与相关外文的词语不一一对应,容 易产生不同理解或歧义,因此,劳动合同最好以中文版订立;如果需要以外文版订立的,可另行订立中文版的劳动合同,并约定以中文版 本为准。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482.html
5.外国人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适用我国法律的规定。根据《外国人 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应 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用人单位所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 当地最低工资。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 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符合条 件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 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累 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 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482.html
6.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被聘用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被 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报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备案,同时交还 该外国人的就业证和居留证件,并到公安机关办理外国人出境手续。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482.html
7.积极化解劳动争议。被聘用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 以后,鉴于双方的特殊关系,在可能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就争议事项 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成,则适用《劳动 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解决。 另外,对于在我国内地(大陆)就业的台、港、澳人员,根据2018年7月28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8〕28号)规定,已经取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不再需要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 证》。在内地(大陆)求职、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可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 身份证件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以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 同(聘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作为其在内地 (大陆)就业的证明材料。各地也按照相应规定要求,将港澳台人员 纳入当地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体系,参照内地(大陆)劳动者对其进行 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加强就业失业统计监测,为有在内地(大陆) 就业创业意愿的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开业指导、创业孵化 等服务,依法维护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权益,为港澳台人 员在内地(大陆)就业营造良好环境。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482.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482.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482.html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