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的准正
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是指已出生的非婚生子女因生父母结婚或司法宣告而取得婚生子女的地位。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始于罗马法,现在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国家,均设有准正制度。准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64.html
1.准正的形式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64.html
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有两种形式,一是因生父母结婚而准正,二是因法官宣告而准正。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64.html
(1)因生父母结婚而准正。由于各国情况不同,因此存在着两种立法例:一是以结婚为准正的唯一要件,不考虑其他要件。二是以结婚和认领为准正的要件,缺一不可。只结婚不办认领手续者,不发生准正的效力。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64.html
(2)因法官宣告而准正。因法官宣告而准正是指男女订立婚约后,因一方死亡或有婚姻障碍存在,使婚姻准正不能实现时,可依婚约一方当事人或子女的请求,由法官宣告子女为婚生子女。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64.html
2.准正的构成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64.html
考察各国的立法例,关于准正的构成,虽然在具体细节上要求不同,但无外乎有以下几个要件:①须是事实上的非婚生父子关系,即有血统关系。②须有生父母的婚姻或法院宣告。③准正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不是法律行为,是结婚的附随效力。故没有对生父母需具备某种行为能力的需要、真意表示和任何批准等特殊要求。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64.html
3.准正的效力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64.html
通常说是从父母结婚或被宣告为婚生子女之日起。我国法律未规定非婚生子女的准正问题,但依实践及一般法理,若生父母事后有履行法定要件的行为,理应视非婚生子女为婚生子女。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64.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64.html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