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收养程序
涉外收养是指中国公民在外国收养子女和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我国《民法典》仅对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作了规定,而对中国公民在外国收养子女的问题未作任何规定。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81.html
就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所应履行的法定程序,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九条规定:“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为准确执行《收养法》关于涉外收养的规定,我国民政部于1992年4月正式发布了《关于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收养登记若干问题的通知》。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81.html
依上述法律规定,我国涉外收养登记应遵循如下法律要求: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81.html
1.涉外收养登记机关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81.html
涉外收养的登记机关是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先行亲自到该孤儿所在的社会福利机构说明收养的有关情况,社会福利机构在了解了收养人的有关情况后,对具备收养条件的,与收养人本人订立书面的收养协议。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81.html
2.涉外收养登记的具体程序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81.html
(1)申请。外国人申请办理收养登记,必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收养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主要包括: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收养的目的;收养人关于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和抚养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保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②该外国人本人的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由我国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临时来华的入境和居留证件。④该外国人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本人的年龄、婚姻、家庭成员、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该证明须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⑤该外国人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在中国收养子女的证明。⑥收养人与送养人订立的书面收养协议。⑦如外国夫妻共同收养子女,其中一方不能亲自来华办理收养登记的,应当出具委托收养书,该委托收养书须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以上证明材料必须附有其所在国的官方中译文。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81.html
涉外收养的送养人应提供以下材料:①公民作为送养人的,必须出具送养人本人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和与被收养人的身份关系证明。生父母作为送养人的,还必须出具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②社会福利机构作为送养人的,必须出具该社会福利机构是被送养人监护人的证明。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81.html
(2)审查。涉外收养登记机关应对外国人提供的收养申请书及各项证明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与调查,同时对送养人的送养条件进行审查。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81.html
(3)登记和备案。涉外收养登记机关对证件齐全有效、符合收养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涉外收养申请,应给予登记发给收养证书,并将涉外收养登记文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备案。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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