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成立的拟制效力
收养关系成立的拟制效力,是指收养关系成立引起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被收养人与收养人的近亲属之间产生相应的拟制血亲关系的法律后果。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82.html
1.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82.html
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例如养父母对养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养父母是养子女当然的法定监护人;养子女负有对养父母赡养扶助的义务;养父母与养子女互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等。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82.html
2.被收养人与收养人的近亲属之间产生相应的拟制血亲关系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82.html
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之间相应地产生亲属关系,如养子女与养父母的父母、亲生子女等相应地产生养祖孙关系、养兄弟姐妹关系,彼此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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