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子女间的继承权
父母子女系直系血亲,存在着极其密切的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故基于双方特定的身份关系,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法规定子女、父母互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48.html
(1)父母的继承权。依照继承法原理和婚姻法原理,享有继承权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以及养父母,父母在继承其死亡子女的遗产时权利是平等的。生父母与子女间属自然血亲关系,享有对子女的继承权,且不因父母之间离婚而丧失。养父母与养子女虽属拟制血亲,但已因收养关系的确定在二者之间形成抚养关系,故与养父母享有平等的继承权,除非收养关系解除。继父母子女间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故法律明确确认继父母对继子女的继承权。但须注意的是:若继父(母)与生母(父)离婚,则此时继承权产生的基础消失,继父母不再享有继子女的财产继承权。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48.html
在实践中,处理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时应注意:①子女死亡时,父母均健在,且婚姻关系存续的,父母继承子女的遗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子女在遗嘱中指明只能由父或母一方继承时,为父或母一方的个人财产。②子女死亡时,父母一方已经死亡,则健在的父或母一方依法继承子女遗产的份额。③子女死亡,对子女照顾较多的父母一方应多分,有能力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的父或母应当少分或不分。④父母可以放弃继承子女遗产的权利。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48.html
(2)子女的继承权。根据《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承的司法解释,享有继承权的子女,应当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亲生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二者均享有继承权,但若有赡养能力和赡养条件,却不尽赡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养子女的身份基于收养关系确立,与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但在收养关系存续时,不得享有对生父母的继承权。继子女若与继父母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或赡养关系,则享有对继父母的遗产继承权。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48.html
在实践中,对子女继承权的保护须注意:①男女平等,不能剥夺女儿特别是出嫁女儿的继承权。②公平合理地分配遗产。③在遗产继承时,依据继承法的规定,须保留胎儿的份额。④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子女有放弃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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