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赔偿限额外承担赔偿责任”条款
投保交强险是车辆的所有人或管理人的法定义务,其未投保交强险,应按照《道交损害赔偿解释》第16条的规定,按照交强险的赔偿方式先行赔偿,商业三责险关于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外承担赔偿责任的约定,符合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正常合同约定,无需提示和明确说明。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807.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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