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承担
《民法典》第1213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
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910.html
【注意】人民法院在涉及商业三者险判决的论述中,不应直接认定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而应首先认定侵权人或者法定的责任主体对机动车交通事故承担相应责任,继而认定保险公司依据商业三者险的合同的约定代为承
担赔偿责任。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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