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 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款物的发放与保管执行款的扣划方式
被执行人可以将执行款直接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人民法院也可以将执行款从 被执行人账户直接划至申请执行人账户。但有争议或需再分配的执行款,以及人 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将执行款划至执行款专户或案款专户。...
款物的发放与保管不直接收取现金和票据原则
执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收取现金和票据;确有必要直接收取的,应当不少于 两名执行人员在场,即时向交款人出具收取凭证,同时制作收款笔录,由交款人 和在场人员签名。 执行人员直接收取现金或者票据的,应当在回院...
款物的发放与保管发放期限
执行人员应当在收到财务部门执行款到账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行款 的核算、执行费用的结算、通知申请执行人领取和执行款发放等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执行局局长或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可以延缓发放: ...
款物的发放与保管执行款发放方式
人民法院发放执行款,一般应当采取转账方式。 执行款应当发放给申请执行人,确需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以外的单位或个人 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但依法应当退还给交款人的除外。
款物的发放与保管执行款发放审批
发放执行款时,执行人员应当填写执行款发放审批表。执行款发放审批表中 应当注明执行案件案号、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交款人姓名或名称、交款金额、交 款时间、交款方式、收款人姓名或名称、收款人账号、发款金额和方...
款物的发放与保管办理支付手续
申请执行人要求或同意人民法院采取转账方式发放执行款的,执行人员应当 持执行款发放审批表及申请执行人出具的本人或本单位接收执行款的账户信息 的书面证明,交财务部门办理转账手续。 申请执行人或委托代理人直...
款物的发放与保管符合财务管理规定
财务部门在办理执行款支付手续时,除应当查验执行款发放审批表,还应当 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审核。 发放执行款时,收款人应当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财务部门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
款物的发放与保管执行款的提存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发放执行款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执行款 提存: (一)申请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取的; (二)申请执行人下落不明的; (三)申请执行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
款物的发放与保管提存的审批
需要提存执行款的,执行人员应当填写执行款提存审批表并附具有提存情形 的证明材料。执行款提存审批表中应注明执行案件案号、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交 款人姓名或名称、交款金额、交款时间、交款方式、收款人姓名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