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实务观点
  • 婚姻家庭
  • 继承
  • 交通事故
  • 劳动争议
婚姻终止 婚姻家庭

婚姻终止

婚姻终止的概念   婚姻终止是指男女间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发生一定的法律事由而归于消灭。其含义有三个方面: (1)婚姻的终止具有严格的法律意义。婚姻终止只能是指有效的婚姻关系的消灭,只有有效...
夫妻间的继承制度 婚姻家庭

夫妻间的继承制度

夫妻间的继承制度 继承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之时起,按照法律规定将死者遗留下来的财产或财产权利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死者遗留下来的财产和财产权利,称为遗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间的扶养制度 婚姻家庭

夫妻间的扶养制度

夫妻间的扶养制度   (一)扶养的概念 扶养是指一定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义务。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这种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与夫妻地位平等是相适应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
夫妻忠实义务 婚姻家庭

夫妻忠实义务

夫妻忠实义务 关于夫妻忠实义务,主要是指贞操义务,即专一的夫妻性生活义务。当然广义的夫妻忠实义务还包括不得恶意遗弃配偶以及不得为第三人利益而牺牲、损害配偶的利益。这里对忠诚义务做狭义上的理解。我国《民...
夫妻住所决定权 婚姻家庭

夫妻住所决定权

夫妻住所决定权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可见,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住所,由夫妻双方平等地协商,自愿约定...
夫妻人身自由权 婚姻家庭

夫妻人身自由权

夫妻人身自由权 在旧中国,妇女在家庭中处于从属的地位,在社会上更没有地位。而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夫妻姓名权 婚姻家庭

夫妻姓名权

夫妻姓名权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以法律形式肯定了夫妻双方的姓名权。 中国封建社会以儒家思想为中轴,宗法思想极为严重。“三纲五常”是家庭伦理关系的基本...
1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