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审查处理 执行知识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审查处理

被执行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查核实,裁定不予 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救济途径 执行知识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救济途径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驳回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后,当事人对 该裁定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 协议重新申请仲...
仲裁协议效力的抗辩 执行知识

仲裁协议效力的抗辩

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 裁协议无效为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又以此 为由提出不...
仲裁机构的配合 执行知识

仲裁机构的配合

根据审查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的实际需要,人民法院可以要求仲裁机构作 出说明或者向相关仲裁机构调阅仲裁案卷。 人民法院在审查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过程中作出的裁定,可以送相关的仲 裁机构。
申请不予执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处理 执行知识

申请不予执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处理

申请执行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 决书、调解书,被执行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 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审查处理 执行知识

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审查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应当裁定不予执行: (一)公证债权文书属于不得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 (二)被执行人一方未亲自或者未委托代理人到场公证等严重违反法律规定 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