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指导案例:朱某凡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案 – 负有照护职责的人员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 “自愿” 发生性关系行为的定性 朱某凡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案 负有照护职责的人员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 “自愿” 发生性关系行为的定性 案例信息 2024-02-1-183-001 / 刑事 /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 2025年7月5日32评论刑事 指导案例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2024年3月10日321评论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