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转让拼装或报废车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民法典》第1214条规定,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至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道交损害赔偿解释》第4...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拼装车、报废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 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条文要义 国家法律严格禁止拼装车上路,严格禁止已经报废的机动车继续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