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和互联网平台、大众媒体等第三方媒介合作进行业务推 广的,无论该第三方是否向律师收取费用,均应当遵守《律师业务推 广行为规则(试行)》第十三条规定。 律师不得以支付案件介绍费、律师费收入分成等方式与...
基于互联网平台提供劳务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基于互联网提供劳务是否应认定为劳动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存在 分歧,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对于这种新型的经营形态,我们应当抱 着包容、开放的态度来对待,允许从业人员与互联网平台公司之间雇 佣、委托、承揽、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