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和互联网平台、大众媒体等第三方媒介合作进行业务推 广的,无论该第三方是否向律师收取费用,均应当遵守《律师业务推 广行为规则(试行)》第十三条规定。
律师不得以支付案件介绍费、律师费收入分成等方式与第三方合 作进行业务推广。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997.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9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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