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 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第二条规定:离任 法官、检察官系指从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且在离任时具有 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离任包括退休、辞去公职、开除、辞退、调 离等。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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