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三十六 条规定,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的实习人员,考核合格意见有效期为一 年。逾期后实习人员申请重新出具考核意见的,区别下列情形予以处 理:
1.超过一年但未满三年的,应当由律师协会重新对其进行考核;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013.html
2.超过三年的,原实习考核合格意见失效,实习人员应当重新进 行为期一年的实习。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013.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0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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