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乱类犯罪中聚众淫乱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的认定及辩护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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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淫乱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

所谓“聚众”,是指纠集特定或不特定的多数人于一定时间聚集于同一地点。这里的“众”应至少为3人;仅2人不能构成犯罪。所谓“淫乱”,是指违反道德规范的性交行为,也包括刺激、兴奋、满足性欲的其他行为,如聚众手淫、口淫、鸡奸等。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345.html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单独构成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依照聚众淫乱罪的规定从重处罚。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345.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3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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